社会组织管理政策问答(第一期)——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政策问答

2024-02-29

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政策问答

问:社会组织(包括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遵守哪些文件规定?

答: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严格遵守中厅国办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有关规定。

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必须经过审批?

答: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持严格审批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如何审批?

答: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负责审批地方性社会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问:自治区辖区范围内登记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如何申请设立、调整或变更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

答: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申请设立、调整或变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提出申请。

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社会组织申请设立、调整或变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报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行业管理部门报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由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研究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审批。

问:社会组织面向会员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不需履行报批程序?

答:社会组织面向会员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也需履行上述申报程序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未经批准不得开展。

问:申请设立、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是遵纪守法、运作规范,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二是最近2次年度检查均为合格(实施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的社会组织除外),且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为4A及以上;三是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有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所必需的经费;四是最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五是最近3年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六是最近5年未受到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

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能否向参评对象收费?

答: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问:社会组织能否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能否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答:社会组织不得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也不得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还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1.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2.不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开展,一般不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为评选对象;3.严格按照所批准的申报内容开展,不得擅自改变或设置子项目;4.全国性社会组织不得要求地方性社会组织配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地方性社会组织不得借助全国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新增或变相新增项目;5.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奖项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或符合有关规定;6.应当将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等向社会进行公开,按照有关规定不公开的除外;7.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应当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问:社会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资质评定、统计数据信息发布、比赛竞赛等活动,是否适用《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

答:社会组织开展以下活动不适用《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是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二是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汇编、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三是行业、领域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四是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比赛竞赛;五是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

其中,社会组织开展前三项活动不得以授予称号、颁发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第四项活动不得在比赛、竞赛项目设置外再颁授任何其他名义的奖项。

问:民政部门依职权可对存在哪些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形的社会组织作出惩处?

      答:社会组织存在以下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形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开展活动、消除影响,并将相关情形作为年检结论和等级评估的重要参考;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组织信用记录;必要时,可以向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建议撤销已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一是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二是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三是全国性社会组织要求地方性社会组织配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地方性社会组织借助全国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新增或变相新增项目;四是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五是未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应当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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